调研报告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建言献策 > 调研报告 >

关于恩施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7-09-13 09:38:05信息来源:阅读:

恩施市卫计系统政协委员调研组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情况,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根据市政协的统一安排,卫计系统的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题调研,召开了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座谈会,发放调查表,有针对性的现场调研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现状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民营医疗机构108家,其中医院9家,门诊部7家,诊所92家。由省卫计委批准成立州级监管的有3家,由州卫计委批准成立市级监管的有6家,由市卫计局批准成立市级监管的有99家。三级医疗机构3家,二级医疗机构6家。有医护人员1067人,其中医师317人,占全市医师人数的21.9%,护士750人,占全市护士人数的15%。拥有床位数630张,占全市床位总数的10.44%。民营医疗机构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中医科、医疗美容整形科、口腔科、皮肤科等。
  (二)运行特点
  1.专科特色明显。专科设备相对先进,种类齐全,极大丰富了诊疗手段,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如亚菲亚妇产医院、慧益眼科医院、艾尔眼科医院、庄氏中医骨科医院。
  2.服务彰显特色。民营医疗机构普遍注重人性化的服务,注重服务细节,通过优良的服务吸引患者,多数患者或家属认为民营医疗机构的服务比公立医院好。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的“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如由恩施海山诊所、恩东口腔、恩施邻里亲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九点谈”健康课堂,慧益眼科医院开展的“光明使者”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3.运行机制灵活。人、财、物的决定权在投资者手中,可以有效地配置医疗机构内部资源。在管理体制上,机构简化,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管理成本低,效率较高。在用人上,普遍实行合同制,优胜劣汰,人员能进能出。由于自负盈亏,使投资者更加注重效益,想方设法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民营医疗机构更加关注市场,对社会需求敏感,在经营理念上更加注重营销,注重广告宣传。它们在满足患者特殊的医疗需求的同时自身也取得较好的发展。
  总之,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的较快发展,已成为我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群众就医,补充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不足,活跃医疗市场、遏制非法行医、解决群众看病难,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不够,与首府城市的地位不相适应。
  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应该是具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领先技术的专科医院、以及服务于社区和农村的诊所,我市现有民营专科医院主要集中在眼科、口腔科、妇产科、男科等,还比较单一,发展的空间很大,全市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普遍偏小,制约业务发展。绝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场所均为租赁,业务用房面积严重不足,医疗成本偏高。全市现有的民营医疗机构除了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能够达到一定的规模,其余的门诊部、诊所均为人员匮乏、规模很小的小型医疗机构,有的诊所日接诊量甚至不足10人。同时由于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大小不一,在医疗行为中出现的医疗差错、医疗纠纷由于没有强有力的后盾支撑,承担风险的能力薄弱,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利益均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九点谈”健康课堂形式较好,但目前规模太小,无大型的固定课堂场所,造成受益人群非常有限。
  (二)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不完善。
  一是民办医院和民办学校都是保障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民办医院是纳入经济组织由工商部门注册,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纳入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登记,民办医院难以享受有关政策待遇。二是我市没有出台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缺乏统筹规划,民营医院建设征地难,各项审批流程复杂,难以享受到建设医院的有关优惠政策。三是制度上有待完善,多数民营医疗机构目前还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在民营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机会缺乏,民营医疗机构工作者可支配时间较少,医生难得有时间完成论文和课题研究,往往很少有课题和论文拿来评高级职称,且职称评定政策也很少向民营医院开放。
  (三)人才队伍匮乏,人员流动极大。
  从调查中了解到,民营医疗机构多采取聘请公立医院离退休的高职称人才作为专家队伍,招聘应届毕业学生作为基础人员,形成“两头大、中间小”的人才哑铃结构,没有建立合理的“金字塔”型人才队伍。同时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注重短期效益和成熟人才,不注重自己医生队伍的培养,使得民营医疗机构缺乏后劲。“医学人才越老越值钱”的观念一度被民营医疗机构奉为至宝,然而在医学高新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的时代,退休医生不论是知识结构,还是接受新技术的能力都很难达到与时俱进,靠这样一支“夕阳队伍”参与医疗市场竞争,显然难成大气候。有执业资格的年轻医生只是将民营医疗机构作为暂时的落脚地,一有机会都往公立医疗机构任职,或大学毕业生为考执业资格在民营医疗机构工作,跳槽成为较普遍现象。民营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偏低,大部分为专科及以下学历。
  (四)管理不规范,依法执业尚存差距。
  从各个民营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看,大部分质控体系不健全,业务运行欠规范,核心制度不完善。
  1.在依法执业方面:一是执业人员异地、多点流动执业,未按注册地点执业,超执业范围执业现象存在,少数岗位人员不具备资质;二是部分机构未按许可范围设置临床科室,基本科室设置不到位,业务开展单一;三是部分机构执业其他许可未落实,诸如放射诊疗、母婴保健服务的许可。四是部分机构未严格执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不规范。
  2.在医疗护理质量及院感管理方面:一是机构内质量管理及改进控制体系不健全,部分机构组织、人员未落实;二是核心制度建设落实不够,工作流程、预案未建立,业务开展欠规范,科室布局欠合理;三是“三基三严”培训不到位,诊疗技术规范落实不够。四是院感控制重视不够,意识薄弱,工作力度整体不足。
  3.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力度不够,履责能力不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措施比较薄弱。
  (五)群众信任度低,发展缺乏规划。
  一是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只能提供简单的、低水平的医疗技术服务,以“简、便、廉”为特色吸引患者就医,无市场竞争优势,难以满足患者多样化、多层次的就医需求,如果患大病或疑难病,群众仍对民营医疗机构不够信任,首选公立医疗机构。二是由于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时间短,品牌、技术能力等还得不到认可。少数民营医疗机构自身经营不规范,虚假宣传、过度医疗等行为也影响了人们对民营医疗机构诚信的判断,给患者带来痛苦也给整个市场带来信任危机。三是部分民办医院的经营者对医院自身的发展缺乏规划,对关系到医院发展的一些政策和问题,如纳入医保的政策、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医院的区别等问题,还不清楚或存在模糊认识。同时,忽视了自身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形成医疗特色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些医院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等方面不规范或存在一定问题。
  (六)民办医疗行业协会自身机制、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市的民办医疗行业协会由于成立时间短,自身机制、管理体制不完善,欠缺独立的管理团队,也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导致协会影响力不足,发展缺乏后劲。同时各会员单位由于各自的规模、专业的不同,没有形成统一的发展理念和管理规划,各大民营医院参与度低,造成协会内部凝聚力不足,行业内影响力弱化。
  总之,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虽然得到一定发展,但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层次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我市民营医疗机构无论从医疗技术、服务质量还是办院规模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的相关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比,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融资渠道多元、办医形式多样、市场开拓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等优势。同时,社会资本更多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后,政府可以节省更多资源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所以,我市应大力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快速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医改进程,鼓励和支持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
  1.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尤其要鼓励投资兴办具有专科特色和服务群体的医疗机构,促进各种社会资金有序进入医疗卫生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优势互补。要把民办医疗机构和民办学校、幼儿园同等对待,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2.发挥规划布局上的主导作用。出台《恩施市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医疗市场。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兴建高水平、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如开设高质量的牙科、中医诊所等,满足不同群体对医疗和健康服务需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征地自建业务用房。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落实好优惠政策。
  3.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
  4.支持民办医疗机构深入农村、社区开办健康课堂和健康体检,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此类公益活动,社区免费提供课堂场所,公立医院专家进入课堂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丰富课堂内容,让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的购买式服务中去,有效的与“九点谈”健康课堂、健康体检相接合,真正的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人人享医疗的就医模式。
  (二)加强民营医疗机构人才培养,支持民营医疗机构解决好人才的后顾之忧。
  民营医疗机构要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必须走出单纯依靠退休人员的发展模式,要自主培养、引进人才,建立长远的发展战略。通过完善各项奖励机制,从落实社保、福利制度、员工关怀等方面着手,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做到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有关部门应支持民营医疗机构职工在职称评定、晋升等享受与公立医院职工同样的待遇,加快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放开执业医师执业的政策性束缚。协调解决民营医疗机构引进人才的户口和孩子入学问题。
  (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塑造民营医疗机构品牌。
  民营医疗机构也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医方向和宗旨,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执业科目开展诊疗活动,遵守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依法诚信服务观念。同时,要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提升救死扶伤、高效便民的医德、医术、医风水准,维护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且群众需求量大、公立医疗机构尚无暇顾及的项目,采取“错位竞争”方式,树立自己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品牌。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建立具有自身优势学科的专科医疗机构,如整形美容科、康复科、眼科等,还可以从社区卫生服务如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下功夫,通过一流的服务与技术,低廉的收费来吸引病患。另一方面,作为民营医疗机构更应自觉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自觉执行财务、税收、物价等政策规定,用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
  (四)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完善医护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民营医院内部质控体系,严格执行核心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加强职工“三基三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以及各项规范培训,大力提高从业人员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水平,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责任风险。加强各医疗机构硬件软件建设,按照核定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加强疾控知识培训,规范传染病管理。
  (五)进一步健全协会管理,充分发挥协会的影响力。
  民办医疗协会的成立代表着我市的民营医疗机构有了一个相对规范的管理主体,要不断完善协会的规章制度,解决好协会经费来源问题。成立专业的管理团队,集思广益,针对各机构规模大小、专业的不同探索出一条大家普遍认可的发展管理思路,发挥大型民营医院的优势,提高各机构的参与度,发挥好协会的引领作用。
  (六)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医疗市场的准入机制,对民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按有关法规审查其主体的资质,保证民办医疗机构的质量;二是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对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民办医疗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停办;三是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过度医疗、乱收费行为的整治,尤其是男科、妇产科要作为整治的重点,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四是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管,督促民办医疗机构建立守法经营、严格监督的约束机制。
 
调研组成员:李  玲  刘江银  杨家艺
 执            笔:李  玲                            
?